索 引 号:765172648/2018-02267 主题分类:财政
发布机构:城乡建设局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20日
名    称:张家口市桥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文    号: 主 题 词:
 
张家口市桥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张家口市桥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2018年预算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一、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说明
1.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依法监督,负责本区绿化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根据市区规划和市绿化管理部门下达的计划任务,负责编制本区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本区游园建设计划的安排、方案的审定、组织实施和进度验收及养护检查。
    (四)、负责辖区范围内支路、背街小巷行道树、花坛花带、游园绿地的更新、修剪、栽植、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五)、负责区管公共绿地的汛期抢险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支路、背街小巷、居住小区和庭院单位行道树、花坛花带的临时占用、砍伐、移栽、拆除等的现场勘察、初审、收费,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市绿化主管部门审批。
    (七)、负责向社会宣传全民义务植树和保护园林绿化资源与成果及其保护的有关规定。
    (八)、负责动员群众建设、扩大绿地面积,提高绿化覆盖率。
    (九)、负责市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绿化工作。
2、机构设置:张家口市桥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是全额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编制人数:事业137人。实有人数:在职95人,退休70人,遗属2人。我单位设有财务科、劳资科、养护科、生产科等职能部门。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收入说明:2018年预算收入共计4138653.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4138653.1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为0元;
支出说明:预算支出4138653.15元,其中人员经费预算支出4131437.15元,日常公用经费预算支出7216元。项目支出0元。
与2017年预算比较增减变化情况: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4138653.15元,2018年的预算收支额与上年比较增加了3996123.58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058443.58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62320元。人员经费增加原因为2018年人员增加。日常公用经费减少原因为节约开支。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我单位去年、今年均无三公经费支出,即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情况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辖区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
主要负责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
辖区绿地建设、改造、养护,及时对园林树木进行修剪、施肥、浇水以保证最佳园林景观效果,美化城市环境。
城市园林绿地建设管理 对辖区内游园公园绿化设施维护与管理 做好辖区内苗木普查工作
绿地和硬景设施完好比例
95%-100%
85%-95%
80%-85%
80%以下
新增绿地完成率
95%-100%
85%-95%
80%-85%
80%以下
主城区管护率
95%-100%
85%-95%
80%-85%
80%以下
绿地率
30%及以上
25%-30%
20%-25%
20%以下
  辖区内各古木树管理
辖区内各古木树修剪、病虫害防治、施肥、复壮等养护管理工作
做辖区内各古木树管理及不受破坏
土壤自然含水率
95%-100%
85%-95%
80%-85%
80%以下
树木生长势
良好
一般
较差
树木生长率
95%-100%
85%-95%
80%-85%
80%以下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张家口市桥东区园林绿化管理处2017年资产合计5835396.84元,均为固定资产。
其中:房屋建筑50平米,138000元,绿化生产用车和洒水车共计16辆5306659.84元,其它固定资产为390737元。
本年度无拟购置情况 。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财政部门拨入的各类经费。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支出,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项目支出。
   6、上缴上级支出: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无其他说明事项。
                                                            
附件: 2018绿化管理处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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