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目 录
一、2018年预算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桥东区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
对辖区内的市政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按规范做好巡查记录;及时进行道路补坑、沥青灌缝、便道维修;每日清掏下水井,对拥堵、老化破损的下水管道及时进行疏通修缮;对桥梁的破损锈蚀部位进行维修保养;对防洪墙及护坡进行或补强或修筑,以保证汛期的安全;从进入汛期前至汛期结束,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定期对3座泵站进行维护,必要时进行改造。对区重点工程进行前期摸排、踏勘,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跟踪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完成市政设施养护任务,完成重点工程各项管理及实施任务。建立完善、有序、高效、优质的管理体系。
机构设置:
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成立于1983年,隶属于桥东区建设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前编制人数197人,现有职工239人,在职人员152人,退休人员87人。为法定代表人:孙志远,单地址:张家口市桥东区盛华东大街26号钰安小区1号楼。
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机构设置由18个部门构成分别是:办公室、工会劳资、财务部、生产技术部、物资管理部、监察队、安全保卫科、机械运输部、铺油队、高新综合项目部、下水道队、机械维修部、泵站、化验室、第一项目部、第二项目部、沥青厂、灰土拌和厂。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到预算中。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 年预算收入 740.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740.88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740.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0.88万元,均为人员经费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740.88万元,较 2017 年预算增加 52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8.88万元, 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单位无2018年事业运行经费预算安排。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因我单位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预算支出,故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与上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绩效预算情况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张家口市桥东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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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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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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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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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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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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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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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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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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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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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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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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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维修养护,重点专项工程前期准备和建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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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如道路、便道、排水管道、桥梁、防洪墙、护坡等进行维修养护,对泄洪泵站等进行日常维护,对重点工程进行前期计划,方案制定及实施追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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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市政设施维修养护保障体系,及时进行各项市政设施的维修养护,保证辖区内各项管养市政设施安全正常使用。建立健全重点工程管理体系,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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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养护市政设施及重点工程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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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的市政设施进行定期巡查,按规范做好巡查记录;及时进行道路补坑、沥青灌缝、便道维修;每日清掏下水井,对拥堵、老化破损的下水管道及时进行疏通修缮;对桥梁的破损锈蚀部位进行维修保养;对防洪墙及护坡进行或补强或修筑,以保证汛期的安全;从进入汛期前至汛期结束,密切关注雨水情况,定期对8座泵站进行维护,必要时进行改造。对区重点工程进行前期摸排、踏勘,制定计划及实施方案,跟踪施工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及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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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市政设施养护任务,完成重点工程各项管理及实施任务。建立完善、有序、高效、优质的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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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设施养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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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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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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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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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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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维护改造新建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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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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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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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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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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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道路建设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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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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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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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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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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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项工程前期准备和建设管理完善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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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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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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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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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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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单位上年末资产合计22689.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746.56万元,长期投资364.91万元,固定资产3300.83万元,无形资产277.21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300万元, 主要为施工专用设备等,全部用单位自有资金购入,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7年度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18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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