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01918090/2018-02210 主题分类:政务信息
发布机构:旅游文化体育局 发文日期:2018年03月20日
名    称:张家口市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文    号: 主 题 词:
 
张家口市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信息
 

 

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预算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旅游、文化、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落实上级旅游、文化、体育行政部门下发的有关政策、规定;拟定全区旅游、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进行旅游市场调研和开发;组织实施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旅游产业发展、旅游市场监管、组织资源开发、推动旅游交流合作的职责。
(三)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市发展旅游的战略措施,培育和完善旅游市场;指导和参与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建设,负责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
(四)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旅游酒店质量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
(五)对全区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六)大力开拓文化艺术事业,建立健全社会文学、艺术团体、体育协会和社会体育网络;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和业务骨干的培训,指导全区文化站(馆)的业务工作;协调促进文化艺术、体育交流,推动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蓬勃开展。
(七)加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执法检查、监督管理,配合司法机关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以净化社会环境。
(八)负责全区文物管理、保护,进行文物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九)加强体育公共服务,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增强人民体质;加强指导和推进全区青少年体育工作职责。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局工作计划、报告、总结、起草有关文件及文书档案工作。接待来信来访,搞好政务公开,行业纠风和廉政建设工作。每月及时上报财务报表,完成区财政局安排的预算结算工作和其他一切临时性工作任务,做好每月财务用款计划,在财务方面做到有收有凭、付有据,按照会计制度做到账账相符。掌握全局人员状况,及时办理正常调资和小拨人员的调资,及时办理干部退休手续,做好干部年终统计工作和劳资统计工作,负责局内及三个影院退休离岗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完成区统计局下达的报表工作及一切归类的统计工作。做好全局后勤保障工作。
(二)文化股
管理全区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学、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文艺业务骨干及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指导全区文化站(馆)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负责组织区机关各项文化活动。负责文化产业项目的包装和申报工作。
(三)旅游文物股
积极贯彻落实“四加三”旅游产业规划,组织制定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拟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负责参与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建设及旅游商品的开发工作。负责全区旅游景区(点)、旅游酒店质量等级评定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旅游业的对外宣传。承办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发掘、研究、利用及宣传等工作;指导、协调文物工作的建设与发展。
 (四)体育股
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和指导体育宣传,协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指导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制定本区年度体育工作目标任务。负责对全区体育指导员的培养、申报,对体育健身站的指导管理,对全区健身队伍的知道和培训工作。组织辖区各办事处文化站、活动室参加大型体育展演及培训。负责组织区机关各项体育活动及赛事。
(五)市场管理股
管理全区旅游、文化、文物市场,研究旅游、文化市场发展态势;组织旅游、文化、文物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旅游文化体育市场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全区出版物市场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业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各类新闻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六)综合审批股
负责《行政许可法》在本部门的贯彻落实。承担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上级部门委托的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踏勘、审核、审批、收费、送达等职责。负责制定、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程序、时限。负责区政府公布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与区政府服务中心的协调联络等相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到预算中。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 年预算收入 529.9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29.95万元。
2、支出说明
2018 年支出预算 529.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2.9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7万元,主要文化、旅游工作费用等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529.95万元,较 2017 年预算减少4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5.32 万元, 主要为机关日常运转、人员经费支出; 项目支出减少23万元,主要为旅游,文化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1.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安排0万元。
五、绩效预算情况
总体绩效目标:
保证文化发展环境健康向上,文化发展能力不断增强,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艺术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机构和队伍健全,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形成城乡一体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区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健身需求。通过旅游市场开发推广及交流合作,有效提高区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来我区旅游,从而促进开展旅游政务宣传、形象宣传、网络宣传;投放旅游广告、组织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旅游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开展新闻媒体记者采访考察工作。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化遗产更好传承。
部门职责及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职责活动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文化艺术管理
管理和指导全区文化建设,推进文化发展环境能力建设,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艺术资源建设和文化艺术生产。
文化发展环境健康向上,文化发展能力不断增强,文化艺术资源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艺术生产水平不断提高,河北文化影响力日益扩大。
 
 
 
 
 
公共文化服务
推动全区各级文化服务机构,建立公共文化资源共享机制,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网络。
公共文化设施达标,机构和队伍健全,实现公共文化资源共享,形成城乡一体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能力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农家书屋更新完成率
100%
70%
50%
20%
全民阅读活动任务完成率
100%
70%
50%
20%
老放映员补助到位情况
达标
 
 
不达标
公共文化场馆免费率
100%
70%
50%
20%
送公益流动文化服务进基层数
3次及以上
2次
1次
0次
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场次
3次及以上
2次
1次
0次
文化艺术生产
指导、推动文化艺术创作生产和展览展示,组织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
文化艺术作品进一步丰富,专业艺术创作生产能力和地位不断提高。
文化艺术作品产生的社会影响度
100%
70%
50%
20%
创作美术作品并展示数
100%
70%
50%
20%
创作、生产、演出的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数
3部及以上
2部
1部
0部
文化宣传交流
指导、组织县优秀文化产品、服务和品牌活动宣传推介;组织全县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对外文化交流档次和水平提升,对外文化贸易不断发展,我省文化国内国际影响力扩大。
 
 
 
 
 
文化宣传推介
对区文化进行综合宣传推介。
推动更多文化项目入选世界、国家名录和扶持项目;推动更多文化项目取得大赛名次和被认知;提高区文化的影响力。
推介和获奖项目媒体宣传率
100%
70%
50%
20%
推介成功率和获奖率
100%
70%
50%
20%
及时组织所有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推介
100%
70%
50%
20%
文化保护
指导、组织开展文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维护国家文化安全。
构建健全的文化保护体系,文化保护工作得到全面加强,优秀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
 
 
 
 
 
文化保护
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对城乡特色鲜明的艺术形式和文化活动进行扶持和保护,推动特色文化传承发扬。
珍贵、濒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抢救和保护,优秀特色文化得到传承和发扬。
展示和传承优秀项目数量
3个以上
2个
1个
0个
濒危和重点项目有效保护覆盖率
100%
70%
50%
20%
健全各级非遗保护名录数量
3个及以上
2个
1个
0个
政务管理
负责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机关综合事务管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综合业务管理
拟定全区文化艺术方面有关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开展调查研究,履行文化市场监管职责,开展文化宣传、保护等业务管理工作。拟定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行业标准,加强督导落实,管理审批体育经营活动,开展体育赛事管理、体育交流合作宣传以及教练员运动员伙食补助等。指导全区旅游工作;开展旅游行业管理,负责日常监管、行业培训、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工作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接受游客投诉,开展行风评议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违规违法查处完成率
100%
70%
50%
20%
市场秩序状况
达标
 
 
不达标
工作落实程度,确保各项业务工作谋划到位、顺利开展。
达标
 
 
不达标
项目审批完成率
100%
70%
50%
20%
综合事务管理
改善文化管理和发展硬件、软件水平;加强文化队伍和艺术教育建设;加快文化科研和信息化建设,保障机关运转。
保障机关工作正常高效运转。
文化旅游体育建设发展社会影响度
达标
 
 
不达标
行政管理工作目标达标率
100%
70%
50%
25%
文化、旅游、体育管理软件硬件建设数量
3个以上
2个
1个
0个
发展体育事业
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区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发展群众体育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加强群众体育设施建设,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区残疾人、农民、少数民族、职工综合性运动会,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健身需求
全民健身工程个数
1个
 
 
0个
国民体质监测人次
50人
25人
5人
0人
指导组织开展大型全民健身活动次数
3次以上
2次
1次
0次
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人数
5名以上
3名
1名
0名
发展竞技体育
组织区级专业运动队参加国际、国内大型运动会和体育单项竞技比赛;组织举办全区运动会和区级单项体育比赛。
提高全区竞技体育水平
参加区级以上体育赛事公众参与度
100%
70%
50%
25%
举办比赛次数
3次以上
2次
1次
0次
参加体育赛事成绩
达标
 
 
不达标
发展青少年体育
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以及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举办全区中(小)学生综合性运动会;组织开展全区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和竞技水平,培养和选拔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区级以上高水平基地个数
1个
 
 
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人数
1人
 
 
0人
创办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个数
1个
 
 
0个
体育设施建设和维护
指导加强体育场馆、基地等体育设施建设,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
加强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不断满足社会对体育健身设施的需求。
体育设施社会投入使用效果
达标
 
 
不达标
体育设施增长数量
100%
90%-99%
80%-89%
81%以下
完成年度基本建设和维修改造计划
100%
90%-99%
80%-89%
80%以下
旅游市场开发推广及交流合作
策划、推广全区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开展国内外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指导支持旅游市场开发工作。
通过旅游市场开发推广及交流合作,有效提高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来旅游。
 
 
 
 
 
旅游市场开发推广及交流合作
策划、推广全区旅游产品及旅游线路,开展国内外旅游市场促销工作,指导支持区内各地的旅游市场开发工作。
通过旅游市场开发推广及交流合作,有效提高区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来我区旅游,从而促进我区旅游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游客满意度
15%及以上
13%及以上
11%及以上
12%以下
旅游收入增长率
15%及以上
13%及以上
11%及以上
11%以下
游客增长率
10%及以上
8%及以上
6%及以上
6%以下
旅游宣传及信息化建设
开展旅游政务宣传、形象宣传、网络宣传,投放旅游广告、组织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旅游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开展新闻媒体记者采访考察工作。开展信息化建设工作
开展旅游政务宣传、形象宣传、网络宣传,投放旅游广告、组织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旅游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开展新闻媒体记者采访考察工作。
 
 
 
 
 
旅游政务及形象宣传
开展旅游政务宣传、形象宣传、网络宣传,投放旅游广告、组织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目的地的宣传推广,旅游宣传品的设计、制作;开展新闻媒体记者采访考察工作。
项目实施有效提升区旅游的知名度、吸引力,扩大区旅游品牌形象的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来区旅游观光。
旅游收入增长率
15%及以上
13%及以上
11%及以上
11%以下
旅游信息服务满意度
80%及以上
70%及以上
65%及以上
65%以下
游客增长率
10%及以上
8%及以上
6%及以上
6%以下
旅游规划及重点项目建设
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打造河北旅游升级版提供项目支撑。创建具有较强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河北旅游目的地体系。
 
 
 
 
 
旅游规划及重点项目管理
组织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测全区旅游经济运行;协调和指导全区假日旅游、红色旅游工作。
引导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资旅游产业,推动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为打造区旅游升级版提供项目支撑,创建具有较强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区旅游目的地体系。
4A级旅行社评定数
1
 
 
0
绿色饭店评定数
1
 
 
0
A级景区游客增长率
8%及以上
6%及以上
4%及以上
4%以下
 
 
 
 
 
文物保护
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等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发挥文物工作在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加强文物保护,促进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
 
 
 
 
 
文物保护
开展文物保护前期相关工作,实施文物本体保护,做好文物档案、资料整理、学术研究和出版等工作,做好文物保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验收及绩效考核等工作,做好文物行政执法、安全管理与督查工作,开展文物鉴定工作,改善文物保管条件与保存环境,提供文物保护工作相关设备。
确保文物与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开展文物保护工作产生社会满意度
100%
70%
50%
20%
完工及时率
完成计划的85%以上
完成计划的75%及以上
完成计划的60%以上
完成计划的60%以下
工程质量(专家意见)
合格
 
 
不合格
文物普查
采取统一组织,由专业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手段集中调查统计的方式,对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认定和登记,掌握文物现状等基本信息,为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
完成年度省属国有单位普查可移动文物信息采集登录工作任务
文物普查认定、调查基本信息完整度
100%
70%
50%
20%
文物普查工作落实率
100%
70%
50%
20%
符合可移动文物普查信息采集登录数据标准的数据量
1
 
 
0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信息
我单位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4.66万元,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万元。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 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件: 张家口市桥东区文化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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