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一、2018年预算说明
1、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2、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3、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5、绩效预算信息
6、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7、国有资产信息
8、名词解释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4、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6、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7、部门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部门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9、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规定,现将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规定,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区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区直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全区机关事务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对全区机关事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负责区机关干部职工住房、办公用房规划、征地、设计、施工、分配、管理以及修缮工作,负责公有房屋的出售,收缴公房租金、取暖费和基建款的管理工作。配合财政、审计部门进行财务审计工作。
3、负责区机关办公区水、电、暖、绿化、亮化、卫生等保障及通讯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各单位委托、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招投标事宜。
5、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区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区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7、负责区机关车辆的供油、维修、管理工作。
8、负责区机关食堂、打印的保障供给和管理工作以及负责区大型会议的后勤筹备与会务服务。
9、负责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事业编制53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正科级1名,副科级2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政府采购中心、后勤服务股、保障管理股、安全设备股、桥东区公务用车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到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年我单位预算安排收入2471.23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河北省财政厅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8年我单位支出预算2471.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2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780万元,用于机关大院旧楼改造与各办公楼维修维护。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 2471.23万元,较 2017 年预算减少555.66元,主要由于减少旧七中办公楼改造和政府办公楼改造。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1086.7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总额3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元;公务接待费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18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700000元,用于保留的23辆公务用车的运行费用,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2000000元,主要是由于现有公务用车已达报废年限,增加了购置车辆费。
五、绩效预算信息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30张家口市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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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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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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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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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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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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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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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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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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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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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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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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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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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房地产管理,资产、节能管理以及区级政府采购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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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合理使用区区房地产;加强区直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深入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降低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认真做好政府采购工作,履行政府职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降低政府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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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节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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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区级及部门下乡、调研等公务用车的调配、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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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直行政机关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深入推进全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对既有建筑制定节能改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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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统计报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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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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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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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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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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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码化管理覆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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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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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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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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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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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机构节能推进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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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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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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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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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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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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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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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各种服务保障,确保通信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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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管理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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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及部分区直单位的通信管理和保障工作。承担区级领导通信保障。负责线路维修和通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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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一号台功能建设,扩大服务范围;加强线路改造;完善、拓展区直通信固话、宽带网络建设;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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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故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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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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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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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故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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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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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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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台通信畅通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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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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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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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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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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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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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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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系统综合业务管理和部门综合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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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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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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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机关后勤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岗位培训,指导、协调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绿化、爱国卫生、交通安全、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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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科学发展;提高管理、保障、服务水平;协调推进改革进程,理顺全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体制。提高人员素质;推进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环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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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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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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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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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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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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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业务完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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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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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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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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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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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培训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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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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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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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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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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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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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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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和机关食堂管理;机关办公楼修缮、供水、供电、供暖以及机关环境绿化美化、卫生保洁、安全保卫;离退休干部慰问;党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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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服务保障,为广大干部职工提供安全、快捷、细致、周到的工作环境;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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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后勤保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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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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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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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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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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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安全保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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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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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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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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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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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保障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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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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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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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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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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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国有资产信息
2017年年底固定资产为55880386.95元。2018年拟购30000元的办公设备。
八、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三公”经费: 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2、桥东区区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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