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东政〔2018〕84号 签发人:冯祥利
关于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进行查处的
情况报告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13日,我区收到贵办下发的《转发〈关于查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第十三批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知〉的督办通知》(张环督改办〔2018〕118号)后,区政府主管环保副区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随后,主管城建副区长唐殿福、环保分局局长张利平、执法局局长刘志云以及执法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案件调查办理。
移交我区的问题是:张家口市桥东区休闲人家小区周边多家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渣土车运输过程中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为桥东区林园路王家坟棚户区改造项目。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1:10到达现场,该公司正在进行拆除废墟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夜间指的是晚10点到早6点,所以拆除废墟作业在时间允许范围内,不存在噪音扰民问题。同时,该施工单位在进行拆除废墟作业时,有一辆洒水车正在进行洒水抑尘作业,渣土运输车为加盖封闭运输车,整体来说基本符合施工规范。此群众举报部分属实。
但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施工工地存在洒水车辆不足和小部分覆盖不严密现象,执法局工作人员当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方立即停工整改。目前,该施工工地已增加洒水车数量,并对裸露部分进行了覆盖。责任单位:区执法局,责任人:刘志云,完成时限:现已整改完毕。
特此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6日
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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